欢迎来到上海市青浦区市政管理局




 



1、受理范围
青浦区(除农村、苗圃、个人以外),机关、团体、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内所种树木、绿地的迁移、变更均需办理审批手续。
2、受理依据
(1)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2)《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3、受理程序
(1)申请报告;
①树木、绿地变动理由:
②动迁树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可另附清单):
③征借绿地的性质、面积、补偿措施、借用期限、恢复日期。
(2)上级部门批文;
(3)规划部门的书面意见;
(4)建筑平面图(1:500),注明树木绿地的地点、面积。
(5)恢复或补偿绿地的保证书或协议书。
4、受理时间
根据申请方所提供的材料,确定受理的十天内进行审核,并经踏勘无误后核发树木绿地变动许可证。
5、审批权限
(1)同一申请人在一处迁移5株以下、胸径在25CM以下的行道树;
(2)属绿地内树木正常调整、抽稀,同一处迁移50株以下、胸径在25CM以下的树木。
(3)一次借用150平方米以下专用绿地。
(4)古树后续资源的注销许可。
6、其他
建设方若需要临时借用绿地,除按规定程序外,应在一年内归还权属单位,不得超过一年。如超过一年,应继续办理借用手续。
服务单位:青浦区绿化管理署
电话: 59855642、59855644
地址:青浦镇盈港路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