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两年行动实施意见

    根据建设部《关于转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00〕10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青浦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青浦城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现就青浦区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文明的标志之一,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体现。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区第二次党代会和区第二届人代会的精神为动力,坚持城市建设和管理并举、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并存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绿化城市、造福于民,进一步加快我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与投资环境,为实现青浦新一轮经济大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创造条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真正把青浦建设成为上海美丽的后花园,推进青浦区两个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为抓手,提高青浦绿化水准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迎合上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大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府提出“四区”建设功能定位总体要求,抓住创建机遇,全面提升青浦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水平,有力推进全区绿化行业改革进程,强化行业管理,加大行业竞争,推进青浦绿化行业市场化运作上新台阶。通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有效改善青浦城区生态环境,合理规划、调整城区绿化布局,大力倡导拆房建绿。要通过建绿、辟绿、摆绿等多种形式来促进城区增绿、建绿工作,真正实现绿化连点、连线、成片,使各项指标均达到上海市园林城区的标准,实现“古韵、绿廊、碧水”的创建目标。

三、创建范围
    青浦区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的范围是以“两块、两线”为创建区域,即“两块”:青浦建成区(东至同三国道,西至万寿桥;南至318国道,北至盈港路、外青松路、公园路)、朱家角建成区(东至酒龙路、318国道,西至一号路、复兴路;南至318国道,北至新盛路)包括东方绿舟、环淀山湖至大观园;“两线”:318国道(东起青浦徐泾镇,西至318国道金商路交叉口)、沪青平高速(东起徐泾镇收费口,西至朱家角镇朱枫公路下匝道)。创建区域面积约35平方公里。

四、创建步骤
   我区创建园林城区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创建时间为2002年10月至2004年10月,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调查摸底阶段(2002年10月至2003年3月底)
主要是根据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的各项指标,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充分调查、详细掌握我区创建区域内绿地绿化及涉及项目现状,分析问题、寻找差距,制定出本区创建园林城区可行性方案。同时,进一步深化绿化“管养分开”改革工作,健全体制、强化管理,为创建工作夯实基础。
2、组织落实、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
一是成立创建工作班子,配备必要专业人员,同时召集各有关部门、相关镇召开动员会议,明确目标,做到三落实(即资金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二是积极做好创建园林城区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争取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支持、配合;三是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经济利益挂钩。
3、创建阶段(2003年6月1日至2004年10月)
按照创建总体时间节点安排实施进度,主要是根据创建园林城区标准,结合本区创建方案,狠抓落实。由区市政管理局做好创建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同时,抓紧完成城区内环保局、和平桥、老汽车站及曲水园扩建增绿、沪青平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及朱家角镇区增绿项目建设等相关绿地建设任务,并邀请市局领导、有关专家对我区创建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帮助,从而进一步为创建园林城区奠定扎实基础。
4、自查、申报阶段(2004年6月至10月底之前)
根据创建总体要求,做好本区创建园林城区申报工作。并根据创建园林城区工程实施进度,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进度。在此基础上,邀请市局领导、专家参加我区创建园林城区自查,认真倾听专家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加以整改,力争实现最终验收一次通过。
青浦创建园林城区工作涉及部门较多、任务重,因此在整个创建过程中,部门间要既分工、又合作,要把创建园林城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紧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迎接验收。

五、资金落实
1、道路两侧绿带建设资金由各建设单位负责,财政投资的道路由财政负责;
2、公共绿地建设采用多元化的投资形式;
3、航测费、宣传费用、创建奖励费、创建办公费(区创建办公室)由区财政负责;
4、其它创建费用均由各创建部门自行筹措。
创建园林城区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单位(部门)要在区委、区府及区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市绿化局的帮助、指导下,按照分工范围认真做好创建工作,条块、点面结合,齐抓共管,营造出浓厚的创建氛围,掀起强大的创建声势,做出令人满意的工作实绩。要团结一心、努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青浦城市化建设进程新局面,为我区的两个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作出贡献。
 

        二OO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