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专报

 

第 1 期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4年6月10日

 

编者语:

    根据《青浦区市政管理局关于2004年信息及督查工作目标管理意见的通知》(青市政〔2004〕6号文)的要求,起步督查调研,提供一些在破解难题中的创新思路和做法,为领导、为市政系统的工作服务。今起将不定期编发督查专报,请各单位按该通知要求提供督查调研材料。
 

理顺镇级市政管理体制

整合管理资源  提高市容环境水平

最近,对去年11月区政府批转区市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理顺镇级市政管理体制的请示》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认真调查了重固镇自去年12月份恢复镇市政管理办公室,今年按要求又增加绿化办功能后的实践情况,又重点调查了夏阳、盈浦街道,分析了全区市政管理体制的现实状况,现概述如下:

一、镇(街道、园区)市政办(绿化办)落实情况

1992年5月县政府批转县市政办《关于建立镇(乡)市政管理办公室的意见》,各镇建立的市政管理办公室和市容监察分队合署办公,市政办主任兼市容分队队长。2002年9月,区建立城管监察大队,各镇相应建立城管分队,有些镇同时撤销了市政管理办公室,赵巷、华新、白鹤、朱家角镇仍保留市政办,赵巷镇于2002年5月市政、市容、环卫合并为镇市容环卫所。2003年11月12日,区政府以青府发〔2003〕151号文批转区市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市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后,重固、徐泾镇已明确恢复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并与城管分队合署办公,主任兼分队长,但赵屯、练塘、金泽镇、夏阳、盈浦街道尚未恢复市政管理体制。2004年1月16日,区政府办公室以青府办发〔2004〕4号文转发区市政管理局在各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内增挂绿化管理办公室牌子的请示的通知后,赵巷、重固、白鹤镇市政办虽未增挂绿化办牌子,但已对城镇绿化进行管理。

二、至今尚未明确理顺市政管理体制的原因

区批转文件已半年多尚有近半数的镇(街道)未明确理顺镇级市政管理体制的原因,主要是:1、拘泥于管理与执法分开的提法;2、由于镇市政管理办公室没有正式人员、编制,人头经费难以落实;3、由镇政府的科室直接管理。有的镇由社会事业科监管,原青浦镇于年初已明确在镇市容环卫所设市政管理办公室,并增挂绿化办牌子,撤镇建街道后设市政管理科、城管分队,对已设的市政管理办公室撤销,由于街道市政管理科担负原镇规划建设科的职能,有规划建设、路桥建设养护、农民建房和建设项目申报、环保等职责,而市政管理工作尚未实质性开展;4、部分镇撤拼,延迟了对市政管理体制的研究。

三、从实践中统一理顺市政管理体制的看法

重固镇党委、政府于2003年12月明确恢复镇市政管理办公室,与镇城管监察分队合署办公,市政办主任兼队长,穿制服的城管队员19名(其中:正式编制都是转编过来的7人,协管员12人),集体人员16名,包括“三办二队”,即市政办、拆违办、绿化办、城管分队、拆违巡查队,设主任(队长)、指导员各1名,下设市政、城管、绿化、拆违四个组长,实行统一领导,合理分工,有分有合,各负其责。这样能整合管理资源,充分提高管理效益,在创建卫生镇、城市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具体表现在:

1、在基层实践中管理与执法难以截然分开。管理为了市容环境整洁,执法也为市容环境,相辅相成,为了同一个目的相互促进。管理好了就减少执法处罚,而执法能有力促进管理效果,管理任务量大,执法量少,如果管理与执法截然分开,则一面因管理力量不足出现管理空白,管理弱化;一面执法队伍因无管理任务而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二者统一,就能充分发挥其整合管理资源的作用。重固镇市政办在北青路整治拆除违章户外广告48块,管理好道路绿化,在镇区整治店招店牌102户,在居民区摸清违章搭建60户,作出计划进行整治,做了大量工作,而单纯的执法处理却很少,去年立案处理5次,大量的需要管理。

2、镇市政管理办公室的编制经费在合署办公中解决。市政办主任兼城管分队队长,主任的编制经费已在兼任中解决,重固镇去年底明确恢复市政办体制,经费在合署办公中解决,不增加任何开支,对拆违、整治店招店牌、绿化建设、管理都列出专项经费向镇政府申报预算,经批准后列支。

3、镇政府的科室难以代替市政管理的职能。由于市政管理内容面广量大、动态性大,需要有一支队伍去日常管理,政府(街道)科室管理项目多、人员少,难以替代市政管理的职能。如城区的青赵路、胜利路过去由原盈中镇市政办、市容监察分队落实门责,抓日常管理,现在结合部的门责管理就难以落实。

 

分发:市市容环卫局办公室,市绿化局办公室,孙继伟副区长,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浦工业园区,各镇(街道、园区)社会事业科、市政管理科、市政办(城管分队)、环卫(清洁所),局领导,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责任编辑:陈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