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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市政 [2003]67 号
关于成立青浦区市政管理城管监察投诉接待中心的通知
各镇(青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科、市政办、环卫所、城管监察分队,局(大队)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市市容环卫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市政管理、城管监察的投诉受理工作,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长效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市政管理城管监察投诉接待中心。
分 管 领 导:陆志华
副主任 ( 主持工作 ) : 陈 杰
督办员 :夏亚刚 孙进友 徐 岚 周 伟 朱 诚
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地址:青浦镇城中南路 291 号;投诉热线: 59732511 。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成立青浦区市政管理城管监察投诉接待中心的实施意见。
二 oo 三年八月四日
关于成立青浦区市政管理城管监察
投诉接待中心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市容环卫局通知要求,为了完善我区的市容环卫投诉受理机构,加强市政管理、城管监察的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拟成立青浦区市政管理城管监察投诉接待中心(上海市市容环卫投诉中心青浦分中心)。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机构
投诉接待中心由局党委委员、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陆志华分管,陈杰担任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心配备 3 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投诉受理范围
(一)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受理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监察的投诉;
(二)根据《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受理全区涉及城镇绿化管理和监察的投诉;
(三)受理全区市政系统政风、行风问题的投诉。
三、日常管理
(一)接待时间
投诉接待时间为 8 : 30 至 16 : 30 。
(二)投诉处理承诺制度
上海市市容环卫投诉中心移送的投诉件和市民直接来电、来访的投诉,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 .环境卫生管理
接到市民反映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后,一般 2 小时内到现场, 24 小时内完成处理;反映粪便满溢、生活垃圾清运等环卫作业保洁方面的投诉, 1 小时内到现场, 2 小时内完成处理。
2 .市容管理
接到市民反映市容方面的投诉后,一般 2 小时内到现场, 24 小时内完成处理。
3 .城管监察
接到市民反映城管监察方面的投诉后,一般 1 小时内到现场, 2 小时内完成处理。
4 .绿化管理
接到市民反映绿化管理方面的投诉后,一般 24 小时内到现场,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反映严重损坏绿化的投诉, 1 小时内到现场, 2 小时内完成处理。
5 .政风行风
接到市民反映廉洁自律等涉及市政系统政风行风方面的投诉后,投诉中心转到局纪委,由局纪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四、办公设备
中心办公室配触摸式电脑、台式电脑各 1 台,传真机、录音电话各 1 部。
五、联系方式
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地址:青浦镇城中南路 291 号;投诉热线: 59732511 。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
二 oo 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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