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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3001000-2004-001 上海市青浦区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2002年3月4日)

上海市青浦区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有关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2
、根据青浦城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编制本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和绿化专业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统一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的工作;依法对全区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监督和管理。
    4
、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建筑物和构筑物外部景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和建筑工程、装潢实行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5
、负责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日、全区性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工作。
    6
、负责对各镇市政、环境卫生、集镇区域绿化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做好地区间、各镇间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7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8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