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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市政[2004]2号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2004年工作要点
各镇(青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科、市政办、环卫所,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2004年是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和市园林城区的重要推进年,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指标,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创建目标,时间紧、任务重,这就要求我们全局上下围绕工作的连续性、开创性,努力在突破“瓶颈”上有新举措、在加快发展上有新思路、在拓展工作上有新水平,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切实改善我区的市容环境面貌,提高城镇绿化水平,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开创市政管理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我区的城市化进程作出积极努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对做好200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青浦区加快城市化进程三年行动纲要》,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区和市园林城区的创建工作;按照“统一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环境卫生、市容环境、城镇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的新路子,深化市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环卫作业、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机制;逐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提高城管执法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青浦“洁、齐、绿、美”的城市形象,使青浦城区基本进入有序管理状态。
二、主要目标及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04年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卫生区和市园林城区的两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的建设和管理力度,确保按时、高质地实现园林城区创建目标;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区的创建标准,力争通过预考核。继续加强农村环境卫生“三项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三化”进程,开工建设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场);加快城镇绿化的建设速度,加大养护管理的力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有序推进绿化、环卫作业层市场化运作;实施城区环卫设施、设备的更新与改造,提高机械作业水平,达到卫生创建要求;加大城区各类乱设摊、跨门经营现象的执法力度,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抓推进,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形象;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营造推进各项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此,2004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环境卫生管理
1、全面推进局系统的卫生创建工作。一要进一步落实《市政管理局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区建立制度落实职责的实施意见》,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局内创建工作会议,对照创建标准,认真研究分析,落实工作措施;二要充分发挥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管理、市容卫生督查、城管综合执法、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五个创建专项工作组的作用,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创建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进国家卫生区的创建,使城区环境卫生水平有质的提高,基本达到创建标准;三要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美化一处,确保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有质的变化,与城区整体环境卫生水平相一致。
2、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围绕巩固农村环境卫生“三项工作”已取得的成果,结合国家卫生区的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三项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一要继续有序地从源头上取缔农村小粪缸,实现全区农村无小粪缸;继续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全行业、全覆盖收集处置,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工作;继续实施河道整治保洁,进一步强化市场化运作,推进水域市容环卫责任告知工作,实现“面清、岸洁”。
3、按创建要求加大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配套力度。一要继续做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的前期工作,力争2004年开工建设,2005年投入使用;二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实施我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的配套项目建设,建造好镇级垃圾压缩中转站,将全区的生活垃圾纳入统一处置的模式;三要积极探索我区餐厨垃圾处置方式、方法及途径;四要切实抓好城区环卫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使各类硬件指标基本达到创建标准。
4、继续深化环卫作业改革。在前阶段改革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两个继续、两个巩固、两个基本”的改革工作。一要按市、区的要求继续实施“管理与作业分开”的改革工作;继续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进程。二要巩固完善道路作业划块承包制,进一步提高道路作业保洁质量;巩固完善公厕管理承包制,提高公厕管理质量,基本达到创建标准。三要基本实现城区中心区域道路两侧各类经营门面垃圾桶装化、袋装化收集制;基本搞好垃圾清运划块承包制。
(二)市容环境管理
1、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与审批。一要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规划、工商、宣传等部门加强沟通,编制我区户外广告设置的总体规划,严格按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规范设置;二要加强对广告公司的行业管理,建立信誉等级制度;三要加强委托镇级部分审批职能的监督管理;四要建立户外广告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对不符合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的执法力度;五要结合中小道路市容整治,重点抓好城区“三横三竖”的灯箱广告牌及两侧店招店牌的规范设置,继续形成灯箱广告宣传几条街的特色,并积极组织开展各镇镇区道路两侧的店招店牌整治,要求达到美化市容的效果。
2、提高城区景观灯光品位,加强维修保养管理。一要重点做好环保局拆除、和平桥改造、曲水园扩建等地块的广场灯光建设,结合绿化广场建设,高标准、高起点设计广场灯光,凸现地方特色,美化城区夜景;二要加强城区景观灯光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和设施完好;三要加强失窃安全防患管理,建立夜间巡查值班机制,落实保障措施,提高管理效能。
3、进一步规范城区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一要定期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汇总情况,及时调整管理区域;二要加强对停放管理人员的督查考核,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利益挂钩,优胜劣汰;三要探索多元管理模式,大型商场实行内部管理,积极探索机、非分离管理、助动车、自行车分类管理,提高停放管理水平。
4、继续抓好“三乱”清除工作。一要充分发挥城区“三乱”清除专业队伍作用,加大日常清理力度,加强考核,确保实效。二要拓展管理的覆盖面,将新城区“三乱”清除纳进工作范围。三要认真抓好语音告知系统的应用,有效遏制“三乱”产生。
5、继续推进渣土运输密闭化管理。根据全区渣土运输车辆2004年起达到密闭化管理的要求,一要继续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的监督,对未按要求实施机械加盖的运输车辆不核发渣土承运处置证;二要加大工程渣土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泄漏、散落或飞扬现象的,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加强进城车辆车容管理,对车容不整影响市容的车辆实行清洗。
6、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根据市局通知要求,进一步突出“增亮点、攻难点、保长效”,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一要抓好重点区域的“达标活动”。以青浦城区为重点,联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居住区、绿地、集市菜场、交通集散地、洗车场(站)、河道、道路七个方面的市容环境管理基本达标,申报市市容环境管理达标镇。二要将“达标活动”拓展到各镇。深化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并列入年度考核。各镇要建立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推进工作组,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抽查,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三)园林绿化管理
1、着力推进城镇绿化建设。对照市园林城区的创建标准,切实抓好城镇绿地建设,落实增绿工作,确保2004年10月一次通过市园林城区创建验收。一要加快城区拆房建绿速度。2004年要完成北青苑、环城东路绿地、薛家楼绿地等七个地块的绿地建设,力争城区新增公共绿地面积45万m2,基本达到“出行半径500m有一块3000m2公共绿地的创建要求,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m2。二要抓好“一镇一园”建设。根据创建要求,每个镇必须建设好一座公园。要加快建设速度,明确要求,落实资金,力争创建验收前完成建设任务。三要抓好城镇区域补绿工作,对城镇区域和主要道路两侧、零星地块补种绿化。四要提高居住区绿化水平。针对居住区绿化水平较低的现状,切实抓好居住区绿地建设,提升城区绿化指标。
2、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一要深化绿化养护作业管理领域内的改革。培育绿化养护市场,逐步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内部实行绿化养护作业承包,划片到人,建立考核。二要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绿化养护管理上要引入先进技术,走出除草、保洁、浇水的简单养护模式,注重提高科技含量,严格养护标准,切实提高养护水准。三要建立健全养护考核机制。按照上海市园林绿地分类分级标准,加强考核,落实奖罚措施,使城区绿化养护状况有明显好转。四要抓好318国道、沪青平高速、北青路两侧绿化的长效管理,坚持每季度进行考核,维护主干道的绿化环境形象。同时,结合园林创建工作,加强对各镇镇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要求落实专项资金,做好绿地日常养护,提升绿化档次。
3、抓好公园管理。一要在市园林城区创建验收前完成上海曲水园星级公园的创建工作。曲水园创建星级公园在硬件设施抓好改造的同时,要加强软件建设,提高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质量,展现出五大古园之一的历史文化底蕴,珠溪园要抓好维修保养,不断提高公园管理水平,为创建打好基础。二要抓好绿化文明行业的窗口单位建设。将上海曲水园、上海珠溪园作为创建绿化文明行业的窗口单位,提高服务水平,为行业文明创建提供有效载体。
4、推进古树名木管理。一要根据市古树办“一点一人”养护的要求,在全区设立42个古树名木保护点,聘用专职人员,健全保护网络,进一步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二要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档案,全面掌握我区142棵古树名木的具体位置、生长情况。三要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的建设计划,落实专项资金。
(四)城管监察
1、切实加大对各类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执法力度。继续实施教育与处罚并行、以教育为主的工作方法,形成联合行动、各自执法的模式,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有效遏制各类影响市容的违法现象。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府17号令的精神,主动参与配合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根据区政府部署及要求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转变;二要加大对各类乱扔、乱倒垃圾现象的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处罚,确保卫生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三要全面推进执法路段管理,保持城区中心区域基本无跨门营业、乱设摊现象,无遮阳蓬,各类便民服务摊点(小修理点)相对集中,无占道经营夜排档。城区各类便民服务摊点、马路菜场等乱设摊要基本做到堵、疏的有机结合,引导入室经营。四要加强对各镇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使各镇镇区内各类乱设、乱堆等影响市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改善镇容镇貌,提高全区城管执法水平。
2、加强城管执法队员的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一要继续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管理要求,加强对城管队员的学习教育,建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二要抓好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工程,切实增强工作实效;三要进一步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教育活动,建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纪律,行为考核到人,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并坚持对违法行为人采取教育与执法并存的工作方法,塑造队伍形象。
(五)继续开展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增强市民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意识
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继续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强责任区的管理,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使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达到全行业、全覆盖。一是切实抓好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告知工作,重点突出对各类应告知未告知的、变更、调整的单位、经营户逐一抓好告知落实工作,使全区应告知面达到96%以上。二是重点抓好青浦城区市容环卫责任区责任到位工作。局建立推进工作办公室,专项抓推进落实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进一步提高各级责任意识,促使责任到位。三是开展达标活动。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市容环卫责任达标率达80%以上,04年目标为30%。四是抓执法检查工作,按《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局达标办牵头,城管大队参与,卫生创建办配合,对城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状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责任人加强教育,屡教不改的严格予以处罚,进一步增强社会单位、广大市民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切实提升我区的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六)加大行业管理力度,逐步实现全社会、全行业、全覆盖的管理目标
1、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按照市市容环卫局提出的“三大三全”(大市容、大环境、大卫生、全社会、全行业、全覆盖)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力度。一要制订镇级市容环卫质量评价体系考核标准。内容包括市容管理、户外广告、环卫设施设备管理、废弃物管理、道路保洁作业管理、城乡结合部管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居住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二要抓好对各镇的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例会,明确阶段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日常管理工作机制。三要加强市容环卫等作业人员的学习培训。一方面要注重素质教育,举办专题市容环卫作业骨干人员的培训班,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职业技能,分期分批组织培训,提高一线骨干人员的操作水平。
2、强化绿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加大绿化行业管理力度,逐步实现全社会、全覆盖。一要制定绿地系统规划。加快制定青浦区城镇绿地系统规划,落实地块,明确公共绿地属性,保障绿地建设的有效实施。二要加强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全区城镇绿地建设申报制度,对各类绿地建设项目从方案设计、按图施工、施工后期的养护管理进行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抓好绿地建设质量。三要加强绿化养护行业管理。结合青浦实际,明确绿化养护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规范绿地养护移交手续,要求资料齐全。四要严格绿化审批制度。要按照《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树木、绿地变更审批程序,严格照章办事。同时要提高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对损绿、毁绿现象严格执法。五要建立健全绿化行业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建立绿化行业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六要建立镇级集镇区域绿化管理办公室。理顺镇级绿化管理体制,认真贯彻实施《青浦区城镇绿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城镇绿化建设和管理。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紧密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各种形式、方法、途径开展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一要在青浦电视台、青浦报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传播优势进行广泛宣传,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为市民提供学习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有效载体,进一步增强市民意识;二要在市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开辟城市管理宣传专栏和投诉热线,扩大宣传面,接受群众监督;三要结合“文明从卫生做起”、国家卫生区和市园林城区的创建活动,制作外形美观的宣传标牌设置在居民小区,并经常性地在公共招贴栏设置宣传内容,主要道路设置宣传横幅;四要利用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的有效形式,动员全民参与,推进全区市容环境卫生上水平。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意识,使维护城市环境形象逐步变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营造一个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开展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区的要求,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有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开展垃圾收集袋装化、垃圾箱房、占路设摊、乱倾倒垃圾、河道、非机动车停放、洗车点及违章建筑的整治,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并及时建立起长效管理,整治一处、美化一处、绿化亮化一处。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营造青浦“洁、齐、美”的城市形象。
(三)强化督查考核,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要完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城区市容环卫督查考核工作纳进区市容环卫所工作范围,健全三级督查员网络体系,组织各作业单位督查员开展对口检查,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力度。二要拓宽督查工作的覆盖面。继续增加督查考核内容,将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纳进督查考核范围,定期对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督促处理,与有关单位班子人员利益挂钩。三要制订本区市政管理综合评价体系,每季度对城区及各镇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开展综合评价检查,检查结果纳进年度考核,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工作,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四)加强协调,主动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
城市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除了市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外,也离不开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搞好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有关管理部门的作用,形成有主有次、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体系。一要建议区政府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情况,协调处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综合管理效应。二要形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针对区城管大队只适用《条例》的单一执法问题,根据市有关规定及早形成综合执法,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有效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五)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切实抓好局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要继续推进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要坚持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形象建设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各方监督为动力,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做到常抓不懈。首先,要抓好局系统的政风建设,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查找问题与不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各项工作要求;其次,要自觉开展本系统的行风测评工作,反馈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加以整改;再次要抓好文明窗口的创建,完善政务公开,公开各项办事制度,改善服务态度,规范用语,树立良好窗口形象。二要抓好投诉处理工作。要继续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市容环卫投诉处理工作,推进本系统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三要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方面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觉悟;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 有力保障。
二OO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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