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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市政〔2005〕5号
关于2005年镇级市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镇(街道)社会事业科、市政办(绿化办)、环卫所:
2005年是我区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纲要”、进一步开创城市化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关键一年。为了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有序推进,顺利实现创建目标,深化市园林城区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2005年全区市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2005年各镇(街道)的市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环境卫生管理
(一)继续抓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工作要求,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小粪缸取缔工作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一要继续有序地从源头上取缔农村小粪缸,保持农村地区无小粪缸;继续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全覆盖收集处置,确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完好,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工作。二要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农村小粪缸取缔要继续推行收购制,做到不留一只,有效防止回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三要继续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考核。镇对村的考核结合年度精神文明百分考核,与卫生村考核一并进行,村对每位保洁员的考核实行工效挂钩。四要抓好道路两侧及农户宅前宅后环境卫生。结合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加强镇级、村级道路的管理,抓好农户屋前宅后环境卫生保洁,确保道路两侧无垃圾死角、路面基本无白色垃圾和散在性垃圾、宅前宅后环境卫生整洁。五要确保管理经费到位。各镇(街道)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列入镇级年度财政预算及村级经费安排,保障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有序推进。
(二)按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按照国家卫生区的标准,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建设和配套到位。一要加快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根据《青浦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规划》,2005年我区要完成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和镇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各镇(街道)要加快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年内完成并投入使用。二要规范镇区环卫设施设置。根据《上海市环卫设施设置标准》,合理布局镇区果壳箱和公共垃圾箱房。三要实行农村旱厕改造。按照市市容环卫局的要求,两年内要完成全区285座农村旱厕的改造,2005年各镇(街道)要完成镇区1000m半径范围内的农村旱厕改造。
(三)加强环卫作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环卫作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长效管理措施,提高作业服务质量,提升整体环境卫生水平。一要加大镇际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重点探索暴露垃圾的清理机制,做到镇区基本消除垃圾暴露现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实现暴露垃圾适时清除。二要加强保洁管理。一方面,要加强镇区主要道路的保洁管理,加快添置环卫专用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和道路冲洗率;另一方面,要加强垃圾箱房、垃圾桶等收集容器的保洁管理,定时清洗,定期更换,并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整洁。三要加强镇区环境卫生督查工作。对镇区道路作业服务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形成考核机制。同时,对镇区主要道路、绿地和人行道板保洁状况进行调研,探索合理、科学、高效的综合保洁方法。四要逐步完善餐厨垃圾的收运机制。2005年4月1日,《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即将施行,要按照市和区的要求,做好单位餐厨垃圾产生量的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收运机制。五要积极探索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道路保洁作业服务试行政府公开招投标采购形式,引入竞争机制,逐步提高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程度。
(四)建立事业性质市容环卫管理机构
按照我区市容环卫行业改革的总体目标,要加快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市容环卫管理体系,各镇(街道)要建立事业性质的市容环卫管理所,加强对辖区内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并承担单位生活垃圾的收费职能。同时,按照《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物价局、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区建立生活垃圾收费中心,负责全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量基数的核定工作和处理费征收的组织、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分中心(可与市容环卫管理所合署办公),负责本辖区内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二、市容管理
(一)继续抓好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
按照市市容环卫局要求,继续抓好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进一步突出“增亮点、攻难点、保长效”,为全面建成市容环境管理达标镇(街道)打好基础。一要重点抓好卫生创建区域的“达标活动”。卫生创建区域的各镇(街道)要按照区市容环境管理达标联席会议的要求,积极开展“达标活动”,确保居住区、绿地、集市菜场、交通集散地、洗车场(站)、河道、道路七个方面的市容环境管理基本达标。二要继续深化“达标活动”。继续深化市容环境管理达标活动,细化达标标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水平。今年申报达标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日常管理,力争达标验收一次通过;已建成的达标镇(街道)要巩固达标成果,确保年终复验时符合市达标办的要求。
(二)继续深入推进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改善市容环境的有效抓手,各镇(街道)要紧紧围绕责任区制度推进市容环境管理各项工作,在着力抓好责任告知工作的基础上,狠抓责任人责任到位,确保责任区内市容环境整洁。一要推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定人、定路段、划片包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要对辖区内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检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对不按规定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义务的行为严格执法;三要根据《青浦区市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青市政〔2003〕94号),在2004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力争实现三年达标活动目标,至2005年底,全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三)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治理
对长期以来影响市容环境较大的现象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城市形象。一要开展乱设摊专项整治。按照堵疏结合、分步治理的原则,逐步解决乱设摊问题。二要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整治。加大户外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原则,完成镇区1条主要道路店招店牌的整治工作。三要开展道路整洁专项治理。提高道路冲洗率,提升镇区主要道路保洁标准,形成暴露垃圾监管和适时清除治理机制。四要开展机动车辆车容车貌专项整治。2005年重点开展渣土运输车辆和环卫作业车辆的清洗。五要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以保交通畅通、还行人安全通行为目标,调整人行道上各种亭棚和其他公共设施的设置,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2005年完成镇区主要道路人行道的综合整治工作。
(四)规范镇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开展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管理工作将有效改善各镇(街道)市容环境面貌,提升整体形象。2005年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好此项工作,落实好非机动车辆规范停放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以镇区主要道路两侧为重点,实行定人、定路段、定要求。同时,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一并纳入非机动车停放人员日常管理范围,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工效挂钩,有效规范镇区市容环境秩序。
(五)加大“三乱”清除力度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大辖区内乱招贴、乱刻画、乱涂写的清理力度,建立专业的清理队伍,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卫生创建区域的各镇(街道)尤其要做好“三乱”的清除工作,做到基本消除“三乱”现象,改善环境面貌。同时,在“三乱”治理过程中,要合理使用好语音告知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对从事“三乱“的违法行为人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有效遏制这一市容整治的顽症。
三、绿化管理
(一)深化园林创建成果
在去年创建成上海市园林城区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深化园林创建成果。一要抓好绿化行业管理,按照《青浦区城镇绿地建设暂行规定》,制定相应细则,加强对本地区绿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尤其要规范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二要加强本镇已建成公园的管理,按要求对市民开放,提升服务水平;三要加强镇区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提倡科技养绿,落实好养护经费,建立健全养护作业队伍,完善养护管理考核制度,并积极推行绿化养护招投标制度。
(二)提升城镇绿化品位
一要提高镇区绿化建设品位。在镇区新建公共绿地时,要注重绿化建设的品位,体现景观效果,提升青浦整体绿化形象。二要抓好社会绿化工作。积极推进单位、企业绿地建设,开展群众性的绿化工作,按标准建绿,全方位、多渠道增加公共绿地。三要抓好镇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的设置和调整,确保行道树树穴不裸露,达到市绿化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形象。四要继续针对居住区绿化水平较低的现状,切实抓好镇区居住小区的补绿工作,提升居住区绿化指标。五要继续抓好318国道、北青公路等主要道路的绿化长效管理工作,确保养护和保洁到位,提升主干道绿化形象。
(三)加强绿化行业指导和服务
一要积极参与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远期与中期相结合,提出镇区绿化建设的合理性意见;二要完善绿化管理体制,强化绿化管理办公室职能,设立镇级绿化专管员,进一步增强镇区绿化管理的力度;三要配合做好相关绿化信息的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古树名木后续资源的普查和登记,并开展镇区范围内绿化现状调查、统计、分析,全面掌握本镇绿化、绿地情况,建立档案,纳入绿化信息化管理。
(四)制订绿化发展规划
各镇要根据集镇总体规划,抓紧制订本地区绿化发展专业规划,要充分考虑地区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要结合镇区及农村地区的建设发展,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整合农村地区经济林资源,为地区绿化建设发展提供建设性、可操作性意见。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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