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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市政〔2005〕11号
关于落实2005年市容环卫十大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社会事业科、环卫所:
为了进一步贯彻市市容环卫局关于落实全市市容环卫十大便民利民措施的工作内容,结合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着重解决全区市容环卫行业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树立市容环卫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青浦区2005年市容环卫行业十大便民利民措施,以满足全区居民对市容环卫管理和作业服务的需求。为了确保今年全区便民利民措施有序推进,让居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真正得到方便,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洁净社区,共同打造我们家园。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城市暴露垃圾实施监管与适时清除治理机制,青浦城区实现适时清除暴露垃圾,集镇区域内暴露垃圾得到基本控制。
2、垃圾箱房卫生达标,并适时进行清洗,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整洁。
3、建立城区垃圾申报处理制度。市民、单位产生垃圾可电话申报,区、镇(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公开垃圾上门收集时间、有偿服务的价格,组织企业按质量上门收集、运输,提供垃圾处理的投放方便。
4、环卫车辆达到环保作业,清除生活垃圾运输车飞扬、散落现象,控制环卫车辆的滴漏。
5、环卫车辆作业按要求尽可能避让交通高峰时段,礼让儿童、老弱病残者等路行,方便市民行走、行路。
6、全区70条(段)中小道路普遍提高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积尘。
7、各镇中心广场卫生保持洁净,青浦城区中心广场每周至少冲洗一次。
8、全面提高公厕服务水平,做到设备完好、臭气清除等保持常态。城区公厕文明创建达标率不低于80%。年内完成镇区1公里范围内44座旱厕及简易厕所的改造和修建工作。
9、对中心城区、镇区范围内河岸上的暴露垃圾进行全面治理。
10、各镇、街道环境卫生部门要配置必备的管理装备,基本形成市容环境卫生为民办实事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推进计划
1、2005年4月中旬区市政局召开全区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动员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2005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便民利民措施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区市政局环卫科;
3、2005年4月下旬各镇、街道便民利民措施进入推进实施阶段;
4、全年区市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分季度对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对镇、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评价体系考核内容中。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为了确保我区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区市政局成立“市容环卫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工作小组”,负责全区推进工作。各镇、街道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区域内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组织协调工作,要结合自身区域内市容环卫管理中的实际情况,明确目标,落实经费等工作,制定好相关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对便民利民措施工作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便民利民措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镇、街道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能力,加强与区域内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及沿街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3、加强宣传、接受监督
各镇、街道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紧紧结合“卫生月”、“条例宣传”等宣传活动,加大对便民利民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知晓率。要通过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对便民利民措施实施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且定期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总之,各镇、街道应根据全区市容环卫行业十大便民利民措施的内容,切实做好每项工作,不断提高办实事的能力,让市民方便、让市民满意,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树立我区市容环卫行业的良好形象而努力。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
二OO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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