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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3301000-2006-021 关于落实2006年市市容环卫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的通知
(2006年4月25日)

青市政〔200620

 

关于落实二OO六年市市容环卫局

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的通知

 

区城管大队,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下发二OO六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的通知》(沪容环发〔200647号),为确保完成市下达的2006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切实提升我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力争年中、年末两次考核取得好成绩,现将落实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市容环境质量市民测评评议内容有关工作

根据市局通知要求,市民测评占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的30%。区城管大队、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要按照市民测评评议内容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评议涉及的30项工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并指导各镇、街道做好相关工作。重点为以下四项工作:

(一)道路上无乱设摊(夜排档)、沿街商店无跨门(占道)经营。责任部门:区城管大队、各镇(街道)城管分队。

(二)生活垃圾清运规范操作,作业不扰民。责任部门:局环卫科、各镇(街道)环卫作业管理部门。

(三)集市(菜场)内外环境整洁,周边无乱设摊。责任部门:局市容科、区城管大队、各镇(街道)城管分队。

(四)渣土车辆密闭化运输,车容整洁,无飞扬、散落。责任部门:区市容渣土所。

二、认真落实《二OO六年郊区(县)市容环卫管理综合指标评价体系(专业考核类)》

根据《二OO六年郊区(县)市容环卫管理综合指标评价体系(专业考核类)》要求,区城管大队、局有关科室、基层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定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考核,督促各镇、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三、积极争取市容环卫综合指标考核单项奖

市局对各区(县)市容环卫综合指标考核设定了市容环卫十大便民措施等单项奖,各科室、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基础资料的积累,积极争取单项奖。单项奖的有关工作由局市容科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如下:

(一)市容环卫十大便民措施,责任部门:局环卫科。

(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责任部门:局市容科。

(三)乱设摊治理,责任部门:局市容科、区城管大队。

(四)管理创新,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有关业务部门。

(五)村容整洁达标建设,责任部门:局环卫科。

(六)渣土车辆治理,责任部门:区市容渣土所。

(七)阶段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责任部门:局市容科。

附件:《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下发二OO六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的通知》。

 

 

 

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