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市政〔2006〕29号
关于建立重大事件和事故快速上报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政办、环卫所(公司)、城管分队:
为了确保本区市容环卫公共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和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废弃物收集、运输、中转、处置和城镇保洁生产过程中以及户外广告设施装卸或设置期间,有效控制重大生产性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经研究决定,建立“重大事件、事故快速上报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一)当本区域内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重大生产性事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镇(街道)市政办、环卫所(公司)、城管分队应在2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向区市政局、区城管大队报告情况。联系方式:
区市政局 联系电话:39720148 传真:39720151
电子邮件:mac@shqp.gov.cn
区城管大队 联系电话:59725147 传真:59720392
电子邮件:qpcgbgs@hotmail.com
(二)处置过程中的主要节点情况以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处置完毕后在48小时内,将事故或事件情况分析、处置结果情况书面报送区市政局、区城管大队。
二、重大生产性事故与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分类
(一)重大生产性事故是指由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在自行生产或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生产性事故,或其他原因引起所发生的停产和部分停产的事故。(详见附件)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是指由其他行业或其他原因引起的,造成市容环卫部门不能正常运行服务或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及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与影响行业工作相关的重大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其他市容环境卫生事件等。
三、上报内容要求
上报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事件的种类、影响的程度及处理解决的措施(方法)等。还包括事故(事件)涉及单位及其负责人、联系方式。
附件:市容环卫、城管执法重大事件、事故的说明。
二oo六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