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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市政〔2006〕34号
关于同意青浦区市容渣土管理所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市容渣土管理所:
你所报来《关于油印机、空气净化器等固定资产报废的请示》已收悉,需报废固定资产帐面价值总计40604.10元。经审核,同意将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且无修复价值的油印机、空气净化器15930元、长寿牌矿泉壶一台4201.5元、沙发、办公台16309.6元、电脑椅2只160元、车库4000元,作报废处置。
特此批复。
二oo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