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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一、事项名称:对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1月17日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办理期限:12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申办材料:
1、对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绿化施工图、绿化竣工图;
3、质量监督报告;
4、绿化面积测绘成果。
六、程序:
申请人→受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个工作日)→审查(由绿化署审核)
(11个工作日)→决定
七、标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22条第一款、《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绿地设计规程》、《居住区设计标准》、市规划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
八、权限:
1、由市级财政资金补贴的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由市绿化局负责竣工验收;
2、其他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由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
九、受理部门:
部门名称:上海市青浦区绿化管理局
办理机构:上海市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管理局(绿化管理局)窗口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9714275
十、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59726097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