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砍伐树木的许可
一、事项名称:对砍伐树木的许可
二、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1月17日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办理期限:12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申请主体:养护单位
六、申办材料:
1、对砍伐树木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苗木表;
2、标明砍伐树木位置的1:500地形图;
3、树木补植计划或者补救措施;
4、权属人的意见.
七、程序:
申请人→受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个工作日)→审查(由绿化署审核)
(11个工作日)→决定
八、标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21条第二款,《上海市绿化条例》第29条、第30条、《上海市树木迁移砍伐等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大树移植规程》、《绿地设计规程》、《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九、权限:
1、砍伐下列树木,应当报市绿化局审批;
(1)
公共绿地上的树木和行道树;
(2)
其他绿地上十株以上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
2、砍伐前款规定以外树木的,报区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十、受理部门:
部门名称:上海市青浦区绿化管理局
办理机构:上海市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管理局(绿化管理局)窗口
地
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9714275
十一、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59726097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