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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
一、事项名称: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
二、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1月17日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办理期限:12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申办材料:
1、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苗木表;
2、标明临时使用绿地位置的l:500的地形图;
3、因建设项目需临时使用绿地的,需提供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包括通知、附图)或设计要求批复及附图;扩初总平面图;扩初批复等;
4、因道路拓宽需临时使用绿地的,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包括通知、附图);市测绘院道路红线图;市城市规划院的道路综合管线剖面图;道路设计平面图、断面图;立项批复等;
5、权属人的意见。
六、程序:
申请人→受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个工作日)→审查(由绿化署审核)
(11个工作日)→决定
七、标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31条、《上海市树木迁移砍伐等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八、权限:
1、临时使用公共绿地面积超过五百平方米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其他临时使用绿地的,应当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九、受理部门:
部门名称:上海市青浦区绿化管理局
办理机构:上海市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管理局(绿化管理局)窗口
地
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9714275
十、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59726097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