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迁移树木的许可

一、事项名称:对迁移树木的许可

二、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1月17日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办理期限:1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申请主体:建设、养护单位、业主

    申办材料(建设、养护单位)

    1、对迁移树木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苗木表;

    2、标明迁移树木位置的1:500地形图;

    3、因建设项目需迁移树木的,需提供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包括通知、附图)或设计要求批复及附图;扩初总平面图;扩初设计批复等;

4、因道路拓宽需迁移树木的,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包括通知、附图);市测绘院道路红线图;市城市规划院的道路综合管线剖面图;道路设计平面图、断面图;立项批复等;

5、权属人的意见;

6、树木迁移方案和技术措施。

七、程序 

申请人→受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个工作日)→审查(由绿化署审核)       (11个工作日)→决定   

八、标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27条、第28条、《上海市树木迁移砍伐等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大树移植规程》、《绿地设计规程》、《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

九、权限:

1、迁移下列树木,应当报市绿化局审批:

1)公共绿地上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其他绿地上胸径在四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

2)十株以上的行道树。

2、迁移前款规定以外树木的,报区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十、受理部门:

部门名称:上海市青浦区绿化管理局

办理机构:上海市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管理局(绿化管理局)窗口

    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9714275

十一、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59726097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