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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移植古树后续资源的许可
一、事项名称:对移植古树后续资源的许可
二、依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年第71号)
三、办理机构: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受理窗口
四、受理部门:青浦区绿化管理局受理窗口
五、办理时限:区级审核5个工作日,市级审批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申办材料:
1、对移植古树后续资源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区县管理古树名木部门的审查意见;
3、市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立项和规划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4、迁移方案;
5、标有古树后续资源位置的1:500地形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
八、程序:
申请人→受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个工作日)→审查(由绿化署审核)
(4个工作日)→审查意见并报市绿化局批准
九、标准:《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20条第三款、《上海市树木迁移砍伐等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大树移植规程》、《绿地设计规程》、《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
十、受理部门:
部门名称:上海市青浦区绿化管理局
办理机构:上海市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管理局(绿化管理局)窗口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9714275
十一、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59726097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