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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市政〔2007〕27号
关于建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工作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局的创模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青浦区市政管理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陆金生
副组长:蔡炳良 陈正贤 沈林弟 龚海明
成 员:夏亚刚 周 敏 周 伟 吴 伟
陆 平 杨志军 张 静
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局创模工作的协调推进。
特此通知。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