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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3304000-2007-046 关于建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7年7月4日)

青市政〔200727

关于建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工作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局的创模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青浦区市政管理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陆金生

副组长:蔡炳良  陈正贤  沈林弟  龚海明

  员:夏亚刚           

                杨志军   

    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局创模工作的协调推进。

特此通知。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