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是我区实施《建设“绿色青浦”三年行动纲要》的最后一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推进年。我局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绿色青浦”为主线,以深化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为重点,以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和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为抓手,全面推进市容环境规范区、达标区和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活动,全力抓好市园林城区创建复验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了城市管理的能级和水平,提升了城镇绿化形象。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市容环卫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绿化局的关心指导下,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简要回顾
(一)深化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的能级和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区府办转发区市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府办发〔2007〕28号),细化、深化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评价体系,城市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置及时率和结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2007年,累计立案派遣43945件,结案42933件,结案率为97.7%。
1、网格监督员执行力不断提高。通过制定网格监督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制度管理,明确每位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至2007年底,平均每天上报案件超过150件,立案率稳步上升,从系统刚运转时的60%左右上升至90%以上,网格监督员的执行能力不断提高。
2、城市管理问题处置职责进一步明确。认真梳理工作职责不明确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走访相关处置单位,加强联系沟通,通过区政府协调解决了一部分城市管理问题。一是明确了居住区周边(开发商带征地范围)公共设施问题和单位自行设置的排污排水设施问题的处置职责,收到了较好成效;二是通过走访、沟通,基本解决了处置单位日常工作方式与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的矛盾,确保了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3、城市管理评价体系基本建立。一是制定了《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经区政府批准,于2007年4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实行;二是形成了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和各处置单位考核情况。通过建立定期考核通报制度,促进了各处置单位与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的磨合,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效率。
(二)积极推进市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
按照我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市政管理、城管执法系统的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使市政管理各项指标达到市文明城区的标准。一是建立创建市文明城区重点项目、工作任务月报制度,全力推进村容整洁达标建设、市容环境“三区”创建、巩固提高市园林城区创建成果、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五项文明城区创建重点工作;二是对照《上海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开展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卫设施、街头座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广场日常管理;三是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大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基本拆除倪家浜地区违法建筑,建立健全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开展市级卫生村、健康村庄创建活动。
(三)全面推进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城镇市容景观水平不断提升
1、市容环境规范区、达标区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青浦区2005至2008年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达标区创建规划》,积极推进市容环境规范区、达标区创建活动。2007年,华新镇、练塘镇、夏阳街道创建市容环境规范区,重固镇、金泽镇创建市容环境达标区。在创建过程中,各创建镇、街道大力实施各类基础设施的改造,规范区创建注重体现景观效果,实施了统一景观设计,达标区创建着力改善市容环境面貌,体现规范、有序。2007年12月26日,我区市容环境规范区、达标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验收。
2、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进一步加强。按照《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市政府2004年第43号令),进一步完善了户外广告的管理和设置,维护城市容貌。一是进一步严格户外广告的审批流程,确保按时限要求审批,2007年,共受理户外广告设施行政许可141项;二是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查,并按照一定比例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抽检,督促拆除过期户外广告设施;三是加强户外广告阵地管理,会同规划部门着手编制区内重要道路和重点区域户外广告公共阵地规划,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四是坚持管理与执法部门的“双向告知”制度,及时拆除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3、店招店牌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按照我区店招店牌三年专项整治计划,继续有序推进店招店牌的整治,对辖区内未经审批、群众反应强烈、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影响市容景观、破坏建筑物外观和影响城市形象的店招店牌开展了专项整治。2007年,全区共整治店招店牌约3000块。同时,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店招店牌的管理工作,严格审批,使全区的店招店牌布局更趋合理、规范,安全可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城区景观灯光的维修和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加强城区现有景观灯光的维修和管理,实施市场化运作,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管理企业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亮灯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达到98%以上;二是针对城区景观灯光现状,加大建设力度,实施崧泽广场周边地区景观灯光设施改造,提升景观效果。
5、城区非机动车管理、便民点心车管理和“三乱”清除工作不断强化。一是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考核,做到车辆停放整齐、相对集中,确保道路通畅、路段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二是开展城区便民点心车专项整治,取缔不符合条件的便民点心车,引入规范化的管理企业,统一配送、管理;三是加大“三乱”清理力度,落实责任,划片包干,确保城区基本无“三乱”,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地区,遏制“三乱”蔓延的现象。
6、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进一步推进落实。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局关于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07〕19号),切实加大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推进力度,充分发挥管理、执法、作业、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四位一体”机制作用。一是建立健全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日常工作机构,落实人员;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告知力度,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增强责任单位(责任人)自觉履行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义务的意识;三是以城区为重点,全面调查、摸底,重新发放市容环卫责任告知书,全年共送达告知书3337份。
(四)积极开展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活动,城镇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改善
1、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在2006年完成57个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任务的基础上,2007年继续开展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活动,成功创建市级村容整洁村65个,使我区市级村容整洁村总数达到了122个。在整洁村创建过程中,各镇、街道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2、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督查继续加强。一是按照《关于加强青浦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府发〔2005〕66号),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了各镇、街道配套资金到位,农村保洁员队伍稳定;二是开展农村保洁员队伍培训,共有1498名农村保洁员通过了考核;三是根据《青浦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农村保洁工作督查,定期考核,按考核结果下拨奖补经费,督促提高保洁质量,基本做到了农村保洁工作人员落实、报酬落实、责任落实。全年共下拨奖补经费496.8万元。
3、城镇环境卫生综合考评体系基本建立。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有效掌握各镇、街道环境卫生状况,督促提高环境卫生管理和作业水平,从2007年起建立了环境卫生综合考评体系,全面实施镇、街道环境卫生综合评价,定期开展全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督查,每月下发整改明细表,每季度书面通报。环境卫生综合评价体系包括镇区环境卫生、农村环境卫生和日常管理三个方面内容,共16项指标。
(五)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固体废弃物管理工作得到强化
1、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进程,加快建设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全力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目前已完成污水管网、电力输送配套工程,综合处理厂主体工程土建和设备安装基本完成。
2、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加大环卫作业设备的更新、添置力度。按照市市容环卫局《市容环卫装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制定了我区市容环卫装备建设三年计划,重点更新、添置环卫作业车辆,提高全区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全年共新增各类环卫作业车辆18辆。二是超额完成农村旱厕(简易厕所)改造任务。按照《2005至2007年青浦区农村旱厕(简易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意见》(青府发〔2005〕56号),继续做好农村旱厕(简易厕所)的改造工作,超额完成了三年511座的改造计划任务,全年改造农村厕所252座,2005至2007年共改造农村厕所748座。
3、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推进建筑和装潢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重点开展了居民小区装潢垃圾的分类收集,设立专用填埋点,确保了建筑、装潢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二是积极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城区126个居民小区设置分类投放桶195只,增补废旧电池回收桶50只,有毒有害垃圾、废旧电池实施了单独收运处置;三是认真做好一次性塑料饭盒的回收和整治工作,全年共回收630.89万只,超额完成市下达的298.89万只指标任务,全年共查处非法一次性塑料饭盒30万只。
4、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向各镇、街道发放收费委托书,由镇、街道社会事业科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工作;二是重新核定收费基数,确定07年全区单位生活垃圾收费户数为6132户,收费指标为1777万元。全年实际征收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1931万元,超额完成154万元。
(六)全力抓好市园林城区创建复验工作,城镇绿化面貌不断 改善
1、市园林城区创建复验顺利通过。根据市建交委关于园林城区每三年复验一次的规定,按照市建交委、市绿化局制定的《园林城区复查程序》和《园林城区复查考评细则》,全力抓好市园林城区复验工作。一是调整区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扩大了创建区域范围,提高了绿化指标,创建范围由04年创建时的70.25平方公里扩大至86.57平方公里,扩大23.23%,增加练塘镇;三是根据复验要求,督促各创建相关单位做好沿线绿化整治工作;四是认真整理编印创建资料。2007年12月28日,顺利通过了市建交委、市绿化局对我区创建市园林城区的复查验收,并获得了较好评价。
2、城镇绿化养护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委托上海市绿化行业协会专家,每两个月对城区绿化实施考核,采取养护单位自查、专家考核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提高城区绿化养护水平;二是委托市绿化行业协会青浦联络处定期对各镇绿化实施检查和考核,督促提高乡镇绿化养护质量;三是规范新建成绿地的养护交接和养护招投标工作,接收了千步泾河道两侧、北菁园、同三林带、环城东路、青松外苑、漕盈路立交等绿地及新城区多条道路的养护工作,同三林带23万平方米绿化养护实行了网上公开招标,使我区养护招标绿地面积达到35万平方米。
3、城区绿地调整、改造和补植工作进一步加快。一是完成曲水园的修缮工程,于2007年9月底竣工,修缮后的曲水园保留了古典园林的传统风格;二是根据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的要求,重点调整、改造城区部分道路和零星绿地,实施绿化补植、树穴规范和护栏安装工作,完成城中西路、体育场路、环城东路绿地等道路和绿地的调整、改造工作,调整面积达1285平方米,铺设生态树穴盖板875套,安装和更换护栏2382米,补植行道树67株;三是首次尝试在城区主要路口和绿地设置小型立体花坛,丰富城市绿化景观。
4、绿化职能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一是加强绿化建设项目管理,办理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审核35项,22个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绿化项目办理了施工招投标手续,对5家建设单位的配套绿化项目实施了竣工验收;二是规范绿化行政许可工作,上墙公布和网上公示绿化行政许可工作程序、行政许可事项内容,规范和统一了绿化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样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绿化行政许可事项107项。
5、绿化行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加强公园行业管理,积极开展绿化文明行业争创活动,曲水园创建成上海市四星级公园,珠溪园创建成上海市文明公园;二是继续加强古树名木的建设和保护,制定了《关于建设时期青浦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实施意见》,完成了全区古树名木的定点测绘,积极推广古树保护新技术、新工艺,首次尝试使用化学炭化技术对三元河青檀树实施防腐处理,同时对曲水园白皮松流胶使用梳理剂、施菌根菌等措施;三是组织开展市级“花园单位”和“绿化合格单位”自查申报工作,10家市“花园单位”开展了绿化情况自查,10家单位申报了市“绿化合格单位”;四是做好居住小区的绿化管理工作,完成了庆华、盈中、西园、庆丰四个旧居住区的绿化调整、改造,修剪树木286株,调整和补种花灌木350平方米。
(七)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类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及区政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针对市民投诉反映的热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破解难题顽症,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中整治活动800余次,出动队员2万余人次。全年共处理各类违章案件2153起,罚款总金额56.47万元。
2、执法勤务模式进一步转变。按照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执法,变突击整治为长效管理,将一线队员屯兵于街面,提高见管率、处置率。一是推行重点区域蹲点、示范道路徒步、一般区域车巡的“三位一体”立体交叉模式;二是落实责任区域,建立“定人、定岗、定责”的责任制度;三是延长执勤时间,要求各分队加强早晚班和双休日的执法力量,每天执勤时间达14小时,晚班结束后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夜间投诉举报的处置。
3、执法效能切实提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维护公正”的工作方针,不断推进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和“执法办案台帐”制度,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城管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全年发生行政诉讼1起,行政复议1起。成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案件5起,申请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案件4起。二是加强法制监督。根据区法制办要求,大队对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共梳理出139项行政处罚事项,35项强制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39部,并已上报向社会公布,城管执法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4、双向告知制度逐步完善。凡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相关部门及时将信息告知城管大队,城管大队及时将有关信息与相关部门沟通,有效加强了城管大队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做到信息共享,确保管理到位,执法到位。全年大队共受理相关部门移送案件93起,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82起。
(八)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夯实了基础
1、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为确保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夯实干部队伍的思想基础,局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的意见》,健全了党委中心组、基层支部、党员个人学习制度,每月开展了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习;定期开展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参加干部在线学习,学习范围扩大至副科级以上干部。同时,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技能,树立社会形象。一是加强队员的学习培训,采取定期学习、短期培训、集中学习、小组自学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学习氛围,激发全体队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高队伍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增强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开展了“换新服装、树新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改善队伍形象;三是完善督察考核体系,制定了《青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督察考核细则》,设立了督察组,对城管队伍队风队纪、执法程序、执法实效等方面实施监督考核。
2、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有所提升。全面加强市政管理、城管执法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政风行风建设成效较上年有所提升,为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夯实了基础。一是召开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题会议,邀请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出席,与局各科室、基层单位签订了《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要求,落实责任制;二是认真整改2006年政风行风测评中存在的问题,上半年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委托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开展了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掌握我区市政管理、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落实措施逐项整改;四是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全过程参与城管执法整治活动4次,接受监督,加强宣传,增强双方沟通和了解,通过政风行风监督员寻找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五是认真做好信访和投诉处理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1747件,处理满意率为93.1%;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尽最大可能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七是加强社会宣传,定期在《青浦报》刊登市政管理工作专版,定期召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通报会、各类座谈会,积极走访街道、居委会,征求做好市政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07年,我局在区级机关作风评议中排名52位,较上年提升7位。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回顾全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管理体制、机制尚待健全。一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有待健全。根据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全行业、全覆盖、全过程管理的要求,镇、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量薄弱,未按要求设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管理职能由执法和作业单位行使,给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造成了困难。二是城管执法管理体制不顺。各镇城管分队未开展“垂直体制、双重管理”的改革,造成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管理体制不顺。
(二)镇、街道工作推进不平衡。镇、街道在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市容环境规范区和达标区创建过程中工作推进不平衡,工作差距较大,造成部分镇(街道)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仍不理想,镇区市容景观水平不高,个别镇(街道)整体市容环境面貌仍较差。
(三)日常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水平较好,但在中介机构测评时成绩较低,反映出日常管理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另外,在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时排名比较靠后,反映出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数据统计、资料报送等工作需加强。
(四)部分城市管理问题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责任不明确。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一年来,发现了不少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如居住小区内的“三乱”问题、河道护栏的处置问题,导致此类案件无法结案,影响了网格化管理的效应。
(五)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力度不够。一是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不明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具体工作未有效细化,部门责任意识不强,整改力度不够,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二是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载体单一,宣传途径较少,宣传面不广泛,宣传效果不够理想,还存在市民不了解、不理解的现象。
附:《青浦区市政管理局2007年有关工作数据统计表》。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2007年有关工作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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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
别 |
项 目
内 容 |
数 据
统 计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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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网格化管理 |
部件问题处置情况 |
部件立案派遣2637件,结案2359件,结案率为89.5% |
共立案派遣43945件,
结案42933件,
结案率为97.7%
及时结案率为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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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问题处置情况 |
事件立案派遣41308件,结案40574件,结案率为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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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系统案件处置情况 |
接单数120件、处理完成数96件、延期案件21件;结案率80%、及时结案率66.6% |
局市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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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单数854件、处理完成数803件、延期案件51件;结案率94%、及时结案率60.8% |
区绿化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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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单数1263件、处理完成数1262件、延期案件0件;结案率99.9%、及时结案率88.2% |
区市容环卫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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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单数253件、处理完成数253件、延期案件0件;结案率100%、及时结案率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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