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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市政〔2008〕6号
关于印发青浦区2008年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业科:
根据市市容环卫局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工作,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确保完成2008年度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任务,我局制定了《青浦区2008年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2008年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8年3月25日
附件:
青浦区2008年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8年是我区开展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活动的第三年。根据《市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精神和市市容环卫局的总体工作要求,今年我区将继续推进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工作。为确保完成2008年度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任务,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农村地区环卫基础设施综合改造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保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开展以屋前宅后清理为主的村容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清洁家园”、“健康村庄”、“千河整治”、“经济薄弱村环境综合建设”等活动的全面开展,深入推进村容整洁达标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确保完成2008年度创建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各镇、街道要完成剩余行政村的创建工作,确保全区三年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同时,要切实巩固前两年的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实现“制度保障、村容整洁、设施标准、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村民满意”的总体工作目标,使我区农村环境卫生水平有明显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一要充分发挥区村容整洁村达标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街道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落实专项经费,并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创建工作抓早、抓实。二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利用横幅、画报、标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调动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性,努力使村容环境整治成为广大农村群众自觉参与、自觉维护的行为。三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各村环境卫生状况,结合各村实际,明确环境整治重点,要求各创建村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0日)
一要由各镇、街道积极组织村级力量,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要充分发挥现有农村保洁员队伍作用,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务求实效。二要严格按照市级村容整洁村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体现“一齐、二改、三清、四无”的整治工作目标(一齐:屋前宅后及弄间堆物整齐;二改:公厕、垃圾箱房全面改造,符合环卫设施设置标准;三清:暴露垃圾、三乱、河道及河岸、沟浜垃圾全部清除;四无:无小粪缸、无无证废品收购点、无生活垃圾填埋点、无大型畜禽饲养场)。三要对结合部、贫困村等区域内公厕、垃圾箱房合理安排资金、人员,资金方面要给予优先保障,切实保证重点区域环卫设施数量和标准,满足群众日常需求。四要加强指导,区和镇、街道两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行政村创建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质量。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一要由各镇、街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成效,并积极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二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资料和基础台帐,积极做好村民宅基地协议书签订、村民满意率测评等工作,并按要求规范填报村容整洁村审批表,认真做好各类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贴近群众
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整洁村创建工作的领导,把整洁村创建工作作为对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广大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要通过开展市级村容整洁村创建工作,解决农村群众关心、急需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为农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强化督查,严格标准
一要加强检查、指导,区有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强化日常督查,抓创建工作平衡和质量。二要继续开展村容整洁村区级验收评定,严格标准,确保全区创建质量。三要抓好复查工作,对已获整洁村称号,村容环境巩固成效不明显的村,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
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好村容整洁村创建经费,对经济薄弱村、结合部地区要给予资金扶持和倾斜。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完善配套政策,调动各镇、街道创建工作积极性,及时落实好奖补经费。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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